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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墉:使人驚艷 前年十月,當我回台灣的時候,剛到機場就覺得有什么特殊人物將要出現,接著看見一個高挑的女孩,在許多人的簇擁下進入貴賓室,她戴著深色的太陽眼鏡,很神秘的樣子,打聽才知道,竟是玉女紅星布魯克雷德絲。 這個“漂亮寶貝”,是我到美國不久就知道的,先是看她的電影“藍色珊瑚礁”,接著聽見有關她幼年時拍藝術照的風波,又知道她進入長春藤盟校的普林斯頓大學,且看見她參加慈善的馬戲表演,在繩索上做各種驚險的動作。 起初我只曉得布魯克雷德絲是美國少男少女崇拜的偶像,后來回台灣,甚至去年在北京,居然也四處看見她的海報,才驚訝她的魅力之大。 但是眼前的“漂亮寶貝”,穿著樸素的衣服,在母親陪同下,安安靜靜地生著,連頭都不怎么轉動,絲毫見不到大明星的光彩,倒令我半信半疑起來。直到在桃園機場,看見許多鵠候已久的記者,才確定確看來平凡的女孩,果真是布魯克雪德絲。 晚上打開電視,正看到她記者會的新聞,我嚇了一跳,那濃眉大眼、青春亮麗的美女,真會是同飛機毫不起眼的丫頭?只覺得她一路上都躲躲閃閃,像拿黑布遮起錦緞衣服般,不愿露出一點光彩,而且在下飛機后拒絕記者采訪,怎么現在竟脫胎換骨般,變了個人呢? 細聽新聞內容,才知道布魯克雪德絲早上躲過記者群,一頭沖進旅館,養足了精神,請專人整理頭發、化妝之后,才在旅館里舉行記者會。她露面了,但沒有在二十個鐘頭飛行后的憔悴時,而是在充分休息與準備之后,所以她得到了預期的反應——驚艷! “使人們驚艷”!這是不論女孩、男孩、漂亮的、不漂亮的,都應該學習的一件事。也就是不要在自己最弱的時刻曝光,使人們有較差的第一印象,而應選擇最有利的時機,展現美好的一面。 美好的第一印象,常能帶來以后的成功。即使是童話中的灰姑娘,當她穿著漂亮的衣服、登著精巧的玻璃鞋,走下南瓜變成的禮車時,也是令人驚艷的。 若不是這番驚艷,灰姑娘能獲得王子的青睞嗎?不可能!事實證明,換下了漂亮衣服和玻璃鞋,重新口到廚房,便沒人認得出她是前夜令人驚艷的美女。幸虧留下了玻璃鞋,才能找到她。 每個人的條件差不多!尤其是今天,教育普及、生活富裕,大家的才能都獲得充分的發揮。加上人口愈來愈多、競爭愈來愈大,要想鶴立雞群,已經辦不到,因為人人都是鶴。所以真想嶄露頭角,往往要靠“令人驚艷”的功夫! 或許你要說:“我不艷!如何驚艷?” 那么我要告訴你:每個人都有與眾不同之處,在恰當的時機,把你特有的美好一面表現出來,讓別人驚訝地發現,就是驚艷! “驚艷”可以是一種瞬間優美的展現,令看到的人難以忘懷。早期現代詩人戴望舒,寫過一首描寫在下雨天的小巷里,一位少女擦身而過,又飄然消失在巷子盡頭的詩,美極了!就是這種神龍見首不見尾式的驚艷。 驚艷,也可以是訂好計劃,一鼓作氣,掌握高潮的表現,譬如一位主持人介紹歌星出場:“現在讓我們歡迎蔡琴小姐,她曾經演唱金大班‘最后一夜”的主題曲,相信是大家都難忘的!” 另一位主持人說:“金大班‘最后一夜’,相信許多人都看過了,尤其主題曲,更是令人難忘,現在就讓我們歡迎原主唱人蔡琴小姐!” 兩相比較,當然后者能引來更熱烈的掌聲,道理很簡單——把高潮集中在后面,一鼓作氣地引出。至于前者,則有“再而衰,三而竭”的缺點了! 正因此,演說家們都知道,即使早到會場,也應該避免曝光,否則你去跟這位聽眾握握手,那位朋友打個招呼,真到開講,大家早疲了,遠不如準時到達,立刻上台,能引起轟動,這也就是驚艷! 當然更有許多人用非常的手段,達到非常的效果。譬如唐代的大詩人陳子昂剛到京城的時候,沒人認識他。某日有人當街賣古琴,要百萬的高價,陳子昂毫不猶豫地買下。旁觀的人都驚問買琴的原因,陳子昂說“因為我擅長彈古琴”。人們又問“能不能演奏一曲呢(www.lz13.cn)?”陳子昂則說”明天吧!” 第二天當大家都到了約定的地方,陳子昂早準備好酒菜,并捧著琴對眾人說:“我陳子昂有文章上百篇,不為人知。這種樂工的小技,算得了什么?”說完便把琴砸碎了,并將文章分送給會眾。一天當中,就名滿京城。 聽了這許多“驚艷”的故事,體育什么感覺? 在這茫茫人海之中,你又該怎樣展示自己?使人驚艷? 記住!先認識自己的長處,不要急!不要慌!選擇最適當的時機和場合,將之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!那么——即使你是沉潛已久的灰姑娘,也將有出頭的一天! 劉墉作品_劉墉散文 劉墉:人生何必處處拿第一 劉墉:爸爸不能幫你分頁:123
羅蘭:也是愛情 一 下班的時候,他又看見了那一對帶霧的眼睛。 “是不是要回家?”她低低地問。 “你應該說,是不是要回宿舍?我是沒有家的。”他微笑著說。 “對不起,我習慣了說回家,因為我是有家的。那么你是不是要回宿舍?” “現在還沒有決定。” “那是什么意思?” “單身人的生活就是這個樣子,一下了班,就成了無主的游魂。” “那么,你送我回家,我請你吃飯。” “謝謝你,我不去!” 她像突然被人從手里奪回了一件本不該屬于她的東西,笑容里帶著震顫: “哦?這么干脆?” “請不要見怪。”他仍帶著他那平靜的微笑,眼睛在門口那兩盆盛開的杜鵑花上留連。 “情愿做無主的游魂?”她帶霧的眼睛里多了三分失望,嘴角上卻掛著淡淡的笑。 “沒有法子!”他左手伸向西裝袋里,掏出香煙和打火機,拿出一支來,含在嘴里,又遞一支給她。 她搖搖頭,沒有接過那支煙。 他把打火機打亮,又關滅了,又打亮,點著了自己的一支。說: “記得你是吸煙的。” “現在不吸。”她望著他嘴里噴出來的一縷藍藍的煙霧。 “什么時候才吸?” “一個人,悶的時候。” “現在你不悶?” “大概不會很悶。”她拉了拉淺藍色春裝外套的衣領,一面往台階走去,一面問:“真的不打算到我家去?” 他跟在后面,用他特有的瀟灑的步子,只兩三步,就趕上了她。 “我陪你走走。”他安詳地說。 路很寬,春天的黃昏,暖洋洋之中,帶著未盡的寒意。 “你的家不是在吉林路?”他問。 “那是藍薇的家。你記錯了!” “哦!那么,我沒有去過你家?” “去過。你忘了?那是去年冬天的晚上,你和魏明。” “哦!我想起來了,你先生還招待我們喝酒。” “你先生人很好。” “哦!他不錯。” “他似乎很忙。” “嗯!” “你有幾個孩子?” “沒有。” “你們剛結婚?” “兩年。” “你是哪個學校的?” “淡江。你呢?” “你早就知道,我學的是音樂。” 她笑了笑,笑自己的明知故問。 “我喜歡你的歌聲。”她說。 “什么時候聽見的?” “常常聽見。” “不可能的事!我不常唱。” “可是,我常常聽見。” “那是我哼著玩的。” “哼著玩的唱法才有韻味。” “那只好由你說。” “說實話,我不喜歡Dramatic的歌聲,抒情的比較好。” “那大概因為你是女人。” “你該說,那大概因為我是外行。”她笑。 他也笑:“你并不外行。” “是因為我欣賞你的歌,你才說我不外行?” “那倒不是。” “那么,是什么?” “我看見過你寫的詩歌,每一首中都有音樂流出。” 她笑了,豐滿的嘴唇第一次顯出它柔和的輪廓。 “謝謝你,我不過是寫著玩的。” “寫著玩的寫法才有韻味。”他學著她方才的口氣說。 “那只好由你說。”她也學著他的。 “不!這不是我說的,而是我母親說的。她一生寫了無數的詩,但沒有人知道。她從來也不發表。”他回答。 “那為什么?” “因為,她說,詩不過是把自己一時情緒的漣漪用字句勾畫出來而已,是不必給別人看的。也正因為不想給別人看,所以才都是自然流露發乎真情的東西。不管它們在其他的方面怎樣,至少占了一個‘真’字,真的東西總有它美的地方。” “那么你平時隨口哼的歌呢?”她問。 “你是說,可能也和我當時的心情有點關系?” “不是嗎?” “也許是的。” “所以它至少總占了一個‘真’字。真的東西總有它美的地方,是不是?”她笑了。 他也笑了。 “大概是吧,你說得有理。”他說。 他們在一個馬路口停了下來。安全島上滿都是姹紫嫣紅的杜鵑。 “杜鵑花真是好看。” “我以為你該喜歡櫻花。” “櫻花太淡了。缺少個性,我不喜歡。” “倒看不出……” “看不出什么?” “看不出你不喜歡淡的東西。” “是因為我的外型?” “你的裝束。你總是穿淺淡素凈的顏色。” “那正是因為我性情太濃的緣故。譬如做畫,濃的畫面,不能再用濃的畫框了。” 她的眼睛帶著愉悅的笑意,但沒有驅散的是那一層霧。霧里的笑容,在愉悅中,顯得凄迷。 “但是,裝束也是一個人個性的一部分。” “你說的不錯,我也有素凈淺淡的一面。” “是我們看到的那一面?” “你說對了!”她笑。又一次讓他看到她豐滿美妙的唇型。 只有這唇型流露出她的濃度。 “難怪她喜歡杜鵑!”他想。于是問道:“星期天我們全體去陽明山,你參加不參加?” “已經簽名了。” “你先生呢?大家都帶‘眷屬’。” “他沒有空。你呢?” “本來不想去的。” “現在?” “現在——去也好。” “那么去簽上一個名字。” 二 陽明山在下雨,而且很大。 多數人都沒有帶雨衣,一部分帶了雨衣的也討厭淋雨,大家下了車,就一擁進入了招待所,日式的招待所里,擠得黑壓壓的。 她沒有進去,他也沒有,兩人在廊前站著。 “要不要進去躲躲?雨太大了。”他把雨帽往前拉了一下,帽檐遮住了他濃密的眉毛。 “要不要回台北去?”她淡黃的雨衣被雨沖得發亮。 “為什么要回去?” “那么,為什么要躲進招待所?既要旅行,就不必怕雨。” “我以為你怕淋雨。” “假如你怕的話,你進去坐坐好了,我到山上走走。” “那我陪你去。” 山上的雨,蒙蒙的落著,落在青青的山石上,落在翠碧的山谷間。眼前一片霧蒙蒙的雨景。 “真是山色空蒙雨亦奇!”她說。 “你這樣喜歡風景?” “你不喜歡嗎?” “以前似乎沒有特別喜歡過。” “那么,現在你喜歡了?” “現在,我很喜歡。”他慢慢地說,邁上一段石階,回過身來,拉了她一把,她也邁了上去。 “這地方真靜!”她說。 “那些人好傻!躲在黑洞洞的招待所里!”他同意著。 “誰說不是,與其那樣,還不如索性耽在家里不出來的好。” 她說著,熟悉的又邁上了另一段石階。 “這地方,你好像很熟。”他說。 “我以前常常來。”她回眸對他笑著。黃色的雨帽下面,露出一綹結短發,顯得她的臉圓圓的,平添了幾分稚氣。 “你自己?” “和我先生。” “為什么現在他不同你一起來?” “他,太忙。” “如果我是他,我寧愿放下工作,也要陪你來。” “如果你是他,你也不愿放下工作陪我來。” “為什么?” “因為。到了那個時侯,你也會覺得工作比太太重要。” “你沒有意見?” “我?” “嗯” “我在想,假如我是他,我大概也會只顧忙自己的。”他笑。 “怎么?你剛剛還說……” “剛剛是沒有經過思考的。” “現在?” “現在是老實話。”他笑。 “你老實得很可愛!”她也笑。 已經看到了瀑布,耳邊多了“淙淙”的聲音。 “要走近去看看嗎?” “看瀑布要在遠處,才可以看見全貌,近了,就只剩下一片水花。”她說著,在一塊石買上坐下來。 “也許一切事物都是這樣,遠看,反而清楚些,距離太近了,就模糊了。”他說,也跟著坐在她旁邊的另一塊石頭上。 瀑布的聲音,淙淙地響。 他側過頭來看她,她正把兩手環抱著膝頭,斜斜地坐在那里,凝望著雨景,霧蒙蒙的,不知是那雨景,還是她的眼睛。 “她是個可愛的女人!”他想。 三 從同事的喜筵辭出之后,他又同她走到了一起。 “你今天喝多了酒。”他說。 “這種酒,不會醉的。”她說,戴上了她那細致的手套。 “我們這樣一同走,不知別人會怎樣想。” “我從來不管別人怎樣想。” “有時還是要注意的。” “讓那喜歡注意的人們去注意好了。” 他沉默下來,邁著他瀟灑的步子,在她旁邊走著。 街上滿是閃爍的霓虹。 “你天天下了班之后,怎樣消遣?”她問。 “看書,寫信,到朋友家去聽音樂……” “也逛逛街?” “你怎么知道我逛街?” “單身人多半拿逛街當消遣。” “有時候……但是,很少。” “那證明你很乖。” 他側過頭來,對她笑了笑,重復著她的話,“很乖?” “嗯。” “拿人當孩子。我要抗議!” “你本來就是個孩子。”她說,又一次讓他看到了她眼里的那層霧。 他不再抗議,慢慢地走著。 停了半晌,她才又輕輕地加上一句:“你而且是個好孩子。” “怎么見得?” “這么大了,還喜歡看書。” “大了就不喜歡看書?” “多數人都這樣,尤其是男人。” “那我倒沒想到。” “告訴我,你看什么書?” “有什么看什么,通常,我喜歡看一點詩。” “我很羨慕你!” “羨慕我?” “嗯,我的生活中只是缺少一些詩。” “但是你有一個家。” “是的。” “所以,我也很羨慕你。”他笑。 她也笑。 轉了一個彎,路上靜下來,兩旁是高聳的棕櫚。 “你累不累?”他問。 “我不累。”她回答。走了幾步,她側過頭來問他,“和我一起走路,會不會覺得不耐煩?” “我覺得很快樂。”他輕松地說。 “真的?” “真的。” “那么,你索性送我回家吧!” “沒有問題。” “怕不怕給女朋友誤會?” “我沒有女朋友。”他輕松地說。 “等我給你介紹一個。” “要像你這樣的。” “不要恭維我。” “我說的老實話,你是個很有特色的女人。” 他靠近了她,向她腰上伸出了一只手,她眼睛望著路的盡頭,似乎沒有感覺到他手臂的力量。 好久,好久,他們走著,沒有話說。夜真靜!到處都沒有一點聲音。 四 早晨,他在辦公廳后面的花圃旁,慢慢地踱著。才7點剛過,五色繽紛的杜鵑花,開得很盛。草地上潮潤潤的,那條灰色的小徑也分沾了露水。一帶相思樹,密密地遮住了那紅色的圍墻。 昨夜,他睡得不怎么安穩,那對帶霧的眼睛,在他面前晃。他不是一個很容易動感情的人,或者應該說,他不是一個肯隨便愛上任何女人的人,否則,以他的條件,也早就結婚了。 但是這次,他仿佛亂了步驟。 平常,他不會這樣早起來,跑到花園來散步的。 不知是在逃避什么?他對自己搖頭。 “愛情不該是這樣子的。”他對自己說,望著那一簇紅色的杜鵑。 “難怪她喜歡杜鵑。”他想,“一個濃得像蜜般的女人!” 他又想到那對帶霧的眼睛,是那一層霧,隱藏了她的濃度,但也是那一層霧增加了她的魅力。 過去也有過對他采取主動的女人,但是,對他來說,那都算不了什么,他懂得應該在什么時候去付出自己的愛情的,那決不是現在。 早晨的太陽,漸漸地升起,給園中那些夾竹桃和扶桑花的枝灑上了一層金黃。 透過那些枝葉,他看見她正從那邊走過來。用她那俏麗的長長的步子。 當她往這邊看過來的時候,他把眼光望向那叢杜鵑花,直到她逐漸走近,他才仿佛剛剛發現她似地,抬起頭來,對她微笑。 “怎么知道我在這里?” “猜的。” 她輕俏地說,停下來,離得他很近,近到他可以聞到她那淡淡的香味,可以看清她那未經修飾過的眉毛和眼睫毛,一根一根的。不知是不是那又長又密的睫毛,使她的眼睛總像有一層霧。 “我猜你昨晚沒有睡好。”她的睫毛在眼瞼下面涂著陰影,一抹笑意在嘴邊若隱若現。 他沒有說話,只望著她的眼睛,微微地笑。 “所以,你這么早就起來了。”她接下去說。嘴角邊的笑意更濃了些。 他伸手向口袋里去掏香煙,抽出一支,放在嘴里,再用打火機打火。 噴出一縷煙霧,他對她無語地搖了搖頭。 “搖頭是什么意思?”她問。 “是給我自己意志的力量打零分。” “何必呢?”她的眼光在他臉上盤旋。 他的頭發很濃,很黑,蓬松著。堅定的眉毛與純真的眼,現在這眼睛里多了一份無可奈何的表情,抵銷了眉宇間的堅定。 “你的頭發亂了。”她說。 他抬起左手,把自己的頭發往后按了一下,然后放下手來,又向她搖了搖頭。 “搖頭是什么意思?”她又笑著問。 “我早就被你弄亂了。”他說。向她望著,那眼睛里的光,潮潤潤的。 她避開了他的目光,略微低了低頭,然后,輕輕地說:“我很抱歉。真的很抱歉。” 他把大半支香煙丟掉,向前移動了一下腳步,雙手放在她的肩上,用下顎輕輕抵住她的前額,然后,他迅速地向她吻了下來。她往后退了一步,一低頭,那吻就落在她的頭發上了。 她拿下了他的雙手,說: “你會看不起我的。” “不要想得那么多!你知道,我喜歡你!” 他握住了她的手,用了很大的力量。他的眼睛望人她的眼睛。那一層霧在消散,代替的是一脈融融的光,這光在閃動,迅速地變成了晶瑩的淚水,沾滿了她細長的睫毛。 她縮回她的手,側過頭去,用手帕去拭她的眼淚。 “不要想得那么多。”他說。 “你不知道!你一點也不知道!”她和自己掙扎著,反復地說。 五 他對著那面方方的鏡子,在結他的領帶,結了兩次,都又拆開了。他試著再把這一頭拉長一點。 “假如這是愛情,我不會覺得情緒這樣黯淡。”他把領帶的一頭拉一拉平。 “假如這不是愛情,我又不會覺得這樣意亂心慌。” 領帶結好了,并不滿意,但是,他懶得再結,生到床沿上,來穿皮鞋。 好幾天了,離不開她,忘不下她,等待著看見她。 生活突然變得極其單純,單純到只剩下她一個人的聲音和笑容。但也變得極其復雜,復雜到連一粒塵沙都充滿了意義,都足以使他心湖激蕩。 站起身來,看了看手表,今天是星期天,大家不上班。快有一整天沒看見她了,他明白,就是因為這個緣故,她才約他到她家去吃晚飯。 約好5點鐘到,她丈夫今天有事,不回家吃晚飯。他不大想到她家去,尤其是她丈夫不在家的時候。 “但是,我也并不喜歡見到她的丈夫。”他對自己說,但又馬上否定地想:“也許并不是不喜歡見到他,而是不愿意見到他——也不是不愿意,而是——” 他忽然不高興想下去。他對自己這種猶豫矛盾的心情,覺得惱怒。 “事實上,我老早就不該答應她到她家去的。” 他又看了看表,離5點還有10分鐘。 不去的話,怕她會失望。 失望倒還不要緊,擔心的是她那剛剛明朗起來的眼睛,會再度蒙上那層霧。 就以同事的身份去坐坐,有什么不可以呢? 何況,他已經一整天沒有看見她了。 想到自己態度的曖昧,他有一種可恥的感覺。 怎么都不好。 他又看了看表,又過去兩分鐘了。 不能讓她久等,還是去吧! 當一個人對大問題猶豫不決的時候,往往是選那最急需應付的枝節去應付。 “先走著瞧吧!”他無可奈何地對自己說,拿起了那件鐵灰達克龍的上衣。 一進門,就聞到了那幽幽的百合花香。 她的家,他不是第一次來,但是,今天仿佛氣氛與往常不同。 只有她一個人在,茶幾上有一望而知是特意準備的香煙與水果。 “真拿我當客人?”他在長沙發上坐下來,略微有點局促不安。 “當然是客人。”她站在他的對面,笑著遞過來香煙聽子。 他拿了一支,她也拿了一支,含在嘴里,等著他為她打火。 “你今天抽煙?” “陪你!”她噴出一口煙霧,在他旁邊坐下來。 壁上的德國小掛鐘,輕輕地“滴答”著。 “你家里好靜!” “平常總是這個樣子。” “他禮拜天,常常不在家?” “多半都不在。” 他再把視線投向那德國小掛鐘,小鐘的殼子雕得很精致,玲瓏的鐘擺輕輕的來回地晃,左邊,右邊,再左邊,再右邊,劃著一個六十度的弧。 “傭人呢?”他把并不太長的煙灰,彈向煙缸里。 “家里拜拜,回去了。” “哦!”他把眼睛望向她的眼睛。 她目光融融地回望他。 “傭人不在,你不該請客的。” “你剛才說了,不該拿你當客人。” “我不希望我坐在客廳里,你一個人去廚房忙。” “那我不去忙就是了。”她笑。 “我是真的不希望你去忙。”他坐過來一點,靠近了她,把香煙放在煙灰缸上。 她側過頭來,向他迅速地望了一眼,往旁邊挪開了一點,他把一只手臂由沙發背上伸過來,挽住了她的肩頭,他的手臂逐漸收緊,面頰靠過來,他吻她的眼睛。她把一只手撐在沙發背上,略微低了低頭,躲過了他的吻,他手臂再一用力,她就向他的前胸倒過去了。 他的手在她背上撫摩,嘴唇又去找她的眼睛。 她又掙扎著躲開了。 他放開了她,伸手去拿香煙。 “你并不愛我!”他把香煙含在嘴里,眼睛注視著煙頭上那小小的紅火,沒有抬頭看她。 她用手掠掠頭發,由沙發上站起身來,坐到另外一個沙發上去,默默地拿起茶杯,把茶杯在兩只手上慢慢地轉著,很久,很久,她才說: “你一點也不懂!” “我想我是懂的。” “你不懂!不要以為我是在玩弄感情。” “你當然不是。你只是寂寞而已。” 她沉默了一會,仰頭望了望壁上的小鐘,站起來說: “我該到廚房去了。” 她剛走開不久,門鈴忽然響起來,他想去開門,卻見她已經從后面跑出來。 “我去看看是誰?” 回來的是她的丈夫。 “我以為你今天晚飯不回來的。”她一面接過丈夫的上衣,回身去把它往衣架上掛,一面說,“所以我請了朋友來陪我吃飯。” 她回過身來;向客人微笑,順手開亮了壁上那紅色吊鐘形的小燈。燈的光暈映得她臉頰上一片酡紅。 “現在他可以陪你了。我去廚房看看!”她的眼光由他的臉上移到丈夫的臉上。 做丈夫的向站起來招呼的客人伸一伸手,含蓄地笑了笑,說: “也許還是你來陪客人好,我去關照傭人做點菜。” “傭人家里拜拜,回去了。”她說著,向后面走去。 “哦!”做丈夫的聲音里帶了隱藏不住的意外;但是,他很快地跟著往后面走去,說:“那就更要我來幫你了。” 女主人和做丈夫的先后走入了廚房。 壁上那個德國小掛鐘,玲瓏的鐘擺,輕輕的來回地晃,左邊,右邊,再左邊,再右邊…… 他站起身來,找到了電燈的開關,把另一個白色的吊燈開亮,紅色的光暈淡了下去,他舒了一口氣。 “真是不該來的。”他對自己搖頭。 六 她上班的時候,已經過了簽到的時間。 “你來遲了。”他抬起頭來,對她小聲地說。 她對他笑了笑,看了看自己的手表,走到她自己的辦公桌那里去。 他點著一支香煙,順手拿一疊稿件,站起來,也走到她的辦公桌那里。 “昨天打擾你了。”他低低地說,把稿件放在她的桌上。 “恐怕你以后再也不想到我家來了。”她微笑著說。兩眼望著他,那里面的光很亮。 “為什么?” 她低下頭去,翻著那疊稿紙,小聲說:“他嫉妒了。” “你們吵了架?” “不算是吵架。他只是怪我不和他一同招待朋友。” “你怎么說?” “我說:他不只是朋友……” “你怎么可以這樣說?”他責備地問。 她平靜地笑著,豐滿的唇型襯著潔白的牙齒。她的眼睛朝他望著,那里面的光很清亮。 “真的不只是朋友,而是一首詩。”她說。 “你不該這樣說的,難怪他要嫉妒。” 她安閑地笑著,笑得很甜。 過了很久,她才說: “今天早晨,是他送我來的,我們多走了一段路,所以遲了。” 七 下班以前,他回了一趟單身宿舍,當他再口到辦公室的時候,她正打開皮包,對著那面小鏡子在涂口紅。 蓋上粉盒的蓋子,她對他上下打量了一眼,說: “怎么?今天有應酬,穿得這么整齊?” 他笑著,搖了搖頭,說:“剛才我一直沒有機會告訴你,我請了休假,要到南部去幾天。” “臨時決定的?”她的聲音里流露著不安。 “早就該去了。”他說。 “去做什么?” “看一個女孩子。” “你的……”她的聲音一震,粉盒掉在地上。 “不要大驚小怪,她認識我好幾年了。”他俯身拾起那金色的粉盒,拿在手里拂拭著。 “哦!你前兩天不是說沒有女朋友的?” “是我始終沒有接受她的愛情。” “她不值得你嗎?” “不是她不值得我,而是我一直沒有感到過我需要愛情。” “那么,你的意思是說,現在你感到你需要愛情了。” “是你把我喚醒的。”他那堅定的眼神朝她望著,那眼睛的光潮潤潤的,不知是愛憐,還是責備。 不知怎的,她的臉突然紅了起來。 “看來,你是下了很大的決心。”她說。 他點了點頭,把粉盒幫她放回她的皮包。 “我想,我應該付出我所應該付的一份給她。”他認真地說,“我的年齡也不小了,結婚,也是正當的打算。” 他望著她,用他那堅定的眼神望著她,平靜地說: “世間事,細想一下,會覺得很好笑。我給你的生活中加添了一些詩,你卻給了我一些現實的東西。你使我想到,我該結婚了。” “昨天,真不該讓你到我家里去的。”她說。 “事情該怎樣演變,是一定的,遲早會是這樣的。”他說。 她眼睛向窗外望去,遠遠的,她的丈夫正向這邊走來。 “你先生來接你了!”他站直了身子,仍然用那平靜的聲音說,“你一定懂得重視他的那點嫉妒,那大概正是你所想要的。” 她站起身來,挽起她的皮包,先向窗外做了一個歡迎的手勢,然后對他綻出禮貌的微笑。 “他來接我,我要走了。”她說。 “過幾天見!”他注視著她,慢慢地說,“假如這首生活之外的小詩,已經幫你找回一些你所失去了的東西,那我將畢生引以為榮。” 他的丈夫走進了走廊,走到了門口,他們彼此在用爽快的神情打招呼。 “來接太太?” “嗯。你還沒有下班?” “馬上要走了。”他說,掏出他的香煙。 “他今天晚上要到南部去看女朋友。”她說。 “哦?那太好了(www.lz13.cn)。希望什么時候,你帶她到台北來玩。” “我會帶她來的。”他說。 三個人慢慢地踱出辦公室。 大家的神情很爽朗,很輕松。真的很爽朗,也很輕松。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發生什么事情。真的,什么也沒有發生過。哦?…… 羅蘭作品_羅蘭散文集 羅蘭:陌生的愛情 羅蘭:夜闌人靜分頁:123
胡適:人生就算是做夢,也要做一個像樣子的夢 文/胡適 1903年,我只有十二歲,那年12月17日,有美國的萊特弟兄作第一次飛機試驗,用很簡單的機器試驗成功,因此美國定12月17日為飛行節。12月17日正是我的生日,我覺得我同飛行有前世因緣。 我在前十多年,曾在廣西飛行過十二天,那時我作了一首《飛行小贊》,這算是關于飛行的很早的一首辭。諸位飛過大西洋、太平洋,我在民國三十年,在美國也飛過四萬英里,這表示我同諸位不算很隔閡。 今天大家要我講人生問題,這是諸位出的題目,我來交卷。 這是很大的問題,讓我先下定義,但是定義不是我的,而是思想界老前輩吳稚暉的。他說:人為萬物之靈,怎么講呢?第一,人能夠用兩只手做東西。第二,人的腦部比一切動物的都大,不但比哺乳動物大,并且比人的老祖宗猿猴的還要大。有這能做東西的兩手和比一切動物都大的腦部,所以說人為萬物之靈。 人生是什么?即是人在戲台上演戲,在唱戲。看戲有各種看法,即對人生的看法叫做人生觀。但人生有什么意義呢?怎樣算好戲?怎樣算壞戲?我常想:人生意義就在我們怎樣看人生。意義的大小淺深,全在我們怎樣去用兩手和腦部。人生很短,上壽不過百年,完全可用手腦做事的時候,不過幾十年。有人說,人生是夢,是很短的夢。有人說,人生不過是肥皂泡。其實,就是最悲觀的說法,也證實我上面所說人生的有沒有意義,全看我們對人生的看法。就算他是做夢吧,也要做一個熱鬧的,轟轟烈烈的好夢,不要做悲觀的夢。既然辛辛苦苦的上台。就要好好的唱個好戲,唱個像樣子的戲,不要跑龍套。人生不是單獨的,人是社會的動物,他能看見和想象他所看不到的東兩,他有能看到上至數百萬年下至子孫百代的能力。無論是過去,現在,或將來,人都逃不了人與人的關系。比如這一杯茶(講演桌上放著一杯玻璃杯盛的茶)就包括多少人的供獻,這些人雖然看不見,但從種茶,挑選,用自來水,自來水又包括電力等等,這有多少人的供獻,這就可以看出社會的意義。我們的一舉一動,也都有社會的意義,譬如我隨便往地上吐口痰,經太陽曬干,風一吹起,如果我有癆病,風可以把病菌帶給幾個人到無數人。我今天講的話,諸位也許有人不注意,也許有人認為沒道理,也許說胡適之胡說,是瞎說八道,也許有人因我的話而去看看書,也許竟一生受此影響。一句話,一句格言,都能影響人。 我舉一個極端的例子,兩千五百年前,離尼泊爾不遠地方,路上有一個乞丐死了,尸首正在腐爛。這時走來一位年輕的少爺叫Gotama,后來就是釋迦牟尼佛,這位少爺是生長于深宮中不知窮苦的,他一看到尸首,問這是什么?人說這是死。他說:噢!原來死是這樣子,我們都不能不死嗎?這位貴族少爺就回去想這問題,后來跑到森林中去想,想了幾年,出來宣傳他的學說,就是所謂佛學。這尸身腐爛一件事,就有這么大的影響。 飛機在萊特兄弟做試驗時,是極簡單的東西,經四十年的工夫,多少人聰明才智,才發展到今天。我們一舉一動,一言一行,一點行為都可以有永遠不能磨滅的影響。幾年來的戰爭,都是由希特勒的一本《我的奮斗》闖的禍,這一本書害了多少人?反過來說,一句好話,也可以影響無數人,我講一個故事:民國元年,有一個英國人到我們學堂講話,講的內容很荒滲,但他的O字的發音,同普通人不一樣,是尖聲的,這也影響到我的O字發音,許多我的學生又受到我的影響。 在四十年前,有一天我到一外國人家去,出來時鞋帶掉了,那外國人提醒了我,并告訴我系鞋帶時,把結頭底下轉一彎就不會掉了,我記住了這句話,并又告訴許多人,如今這外國人是死了,但他這句話已發生不可磨滅的影響。總而言之,從頂小的事情到頂大的像政治、經濟、宗教等等,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有不可磨滅的影響,盡管看不見,影響還是有。 在孔夫子小時,有一位魯國人說:人生有三不朽,且器立德,立功,立言。立德就是最偉大的人格,像耶穌、孔子等。立功就是對社會有供獻。立言包括思想和文學,最偉大的思想和文學都是不朽的。但我們不要把這句話看得貴族化,要看得平民化,比如皮鞋打結不散,吐痰,O的發音,都是不朽的。就是說:不但好的東西不朽,壞的東西也不朽,善不朽,惡亦不朽。一句好話可以影響無數人,一句壞話可以害死無數人。這就給我們一個人生標準,消極的我們不要害人,要懂得自己行為。積極的要使這社會增加一點好處,總要叫人家得我一點好處。 再回來說,人生就算是做夢,也要做一個像樣子的夢。宋朝的政治家王安石有一首詩,題目是《夢》。說:“知世如夢無所求,無所求心普定寂,還似夢中隨夢境,成就河沙夢功德”。不要丟掉這夢,要好好去做!即算是唱戲,也要好好去唱。 胡適名言 胡適名言名句 俞敏洪:青春就是做夢和犯傻 不做夢的人必定平庸分頁: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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